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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对环境的要求是什么?

2019-08-12 08:39    松花江网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知识手册

  1.近3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OI)或空气污染指数(API)不超过100的天数≥300天,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杜绝秸秆焚烧现象。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分贝。

  3.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质达标率100%,安全保障达标率100%。

  4.医疗废弃物统一由有资质的医疗废弃物处置单位处置,无医疗机构自行处置医疗废物情况。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对重点场所卫生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1.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手续齐全有效,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2.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小歌舞厅、小旅店等经营资格合法,室内外环境整洁,硬件设施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要求,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3.加强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控制工作,设立校医院或卫生室,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或兼职保健教师。开展健康学校建设活动,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

  4.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开展职业健康教育活动。近3年未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记者 郭丽杰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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