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花江网

电话热起来 民心暖起来 ——我市“创城热线”阶段性成果综述

2019-10-14 08:53    松花江网

  针对珲春街夜市交通秩序乱、出租车占道等客等问题,船营交警主动进直播间在线解释,并在一周内将问题有效处理;

  市物业办主动参与“高空抛物”“不文明养犬”“消防隐患”等小区不文明现象策划节目,并派嘉宾每周五进直播间在线与市民互动;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于“创城热线”汇总的关于城市管理方面的问题主动作为,并承担起与各区城管执法局的协调工作,与交管联合治理僵尸车,加大野广告治理力度;

  …… ……

  7月初,市创城办与市广播电视台联合推出“创城热线”专栏,并指定市经广电台《声音》热线电话64865110为“创城热线”,每周一至周五8时30分至9时30分播出。开播2个月来,市民创城意识不断增强,各部门对创城工作的重视程度逐渐提高,推动了一些集中问题的系统解决,全市创城氛围日渐高涨。

  市民热心提 部门积极办

  “创城热线”针对市容市貌、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等市民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与我市城管、交管、创卫办等部门开展了大量转办与督办工作,收到很好的效果。广大市民参与创城相关话题并反映问题的积极性越来越高,相关部门解决问题的效率也是越来越快。

  市公安城市管理治安警察支队积极做客直播间,就百姓生活中遇到的犬类扰民现象在线接听市民电话,问题处理迅速有效。记者追踪发现,节目播出后,我市很多小区挂出文明养犬条幅。

  在倡导文明祭祀活动中,我市民政、城管、市场监管和市委党校等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做客直播间,在线倡导社区新风、倡导广大市民提高自身素质并带头文明祭祀,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针对万山路违停现象,高新交管接到市民热线当天下午就行动起来,之后媒体追踪一周,违停现象无反弹。

  “创城热线”开通以后,为进一步提升问题的办结效率和群众的满意度,市创城办还与各职能部门建立了转办和督办的有效工作机制,就节目中反映的一些问题,限定工作时间及时解决并进行回访,70%左右的问题处理较好。

  现场答得好 回访办得妙

  “创城热线”不但采取了在直播间“现场办公”的形式解决问题,还对问题处理情况跟踪回访,力求“热度”不减。

  市民张先生反映龙潭区锦州街胡同堆放物过多。8月9日,得知此事后,街道办事处第一时间通知管辖单位清源社区进行处理。社区工作人员立即到现场查看情况并联合街边商户做了清运工作。8月12日,反映人接到处理结果反馈表示很满意。

  高新区北奇科技园对面街路有使用的垃圾桶集中存放,造成环境脏乱差问题。接到市民反映后,高新区相关部门立即调查,发现科技园道路对面为高新区大正泰农贸市场的后门,市场日常清理的垃圾桶都存放于此,并由环卫中心按时进行集中清运。经过沟通,环卫中心和市场管理人员同意将垃圾存放点搬离并重新设置。

  市民程女士反映西大小区有僵尸车停放、建筑垃圾乱堆乱放、烤玉米、张贴野广告等不文明行为。船营区德胜街道收到通知后,立即采取措施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目前,小区内建筑垃圾已经清理干净。社区工作人员对烤玉米商贩进行了劝阻,对楼内野广告进行清理,已在僵尸车上张贴通知,并着力寻找车主联系方式。

  市民张先生反映岔路乡建设者公寓卖电动车商铺占道经营,常年得不到治理。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第四支队现已清理出行人通行的道路。

  市民吕先生反映中海国际社区橙郡小区有垃圾。相关部门经核实,确有一居民在一棵树下堆放少量板材,作为烤玉米的柴火短时间存放,经物业与该居民协商,已得到近期马上处理的保证。

  浓了创城情 热了百姓心

  两个月来,“创城热线”接听创城热线电话与微信平台反映线索共500余件,其中,城管问题200余件、交管问题30余件、环境卫生问题150余件、市政方面问题20余件、小区管理和居民素质问题100余件。

  “创城热线”开通以来,我市创城氛围增强,我市一些小区明显位置已经出现街道张贴的市民文明公约,热心市民也主动打电话为创城建言献策。

  “创城热线”开通后,7月僵尸车问题部门间责任落实不明,8月已经初步形成城管、交管部门联合执法态势。野广告治理加大力度,市政府出台了专项整治通告。一些创城问题正在从责任划分、制度规定等方面系统梳理和推进解决,城市治理能力逐渐提升。

  各部门接到“创城热线”电话时重视程度逐渐提高,对一些问题能够及时到现场调查并反馈。“创城热线”正在推动政务工作的逐渐提升。

  广大市民参与节目热情高,期待大,认为创城工作是惠及百姓民生、提高城市竞争力的实事好事,希望此项工作长抓不懈。很多市民不仅关注自己的问题,更能站在创城高度关注城市发展,形成了创城、爱城的浓厚氛围。

  江城日报全媒体记者/董雪扬

反侵权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未经书面许可,擅自转载本报社作品的,将涉嫌侵犯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为规范网络转载行为,制止非法侵权转载,本报社郑重公告: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著作权归属于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家庭主妇报》、《都市新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的原创内容,必须事先取得江城日报社书面授权;

二、对侵犯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家庭主妇报》、《都市新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著作权益的违法行为,本报社将采取一切合法措施,追究行为人的侵权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公开谴责、向国家版权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提起诉讼等;

三、对于各类非法转载行为,欢迎读者提供侵权线索:

陈律师(法律顾问)0432-62099222

武文斌(版权合作)0432-62523496

文档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