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花江网

家庭农场 | 走进家庭农场 感受“三农”脉动

2022-08-30 08:22    江城日报

 

  党的十八大以来,家庭农场在我市发展总体情况如何?形成了哪些模式?未来进一步大发展该向哪些方面突破?日前,江城日报社迎接党的二十大暨提升“四力”全媒体大型主题报道小组走访涉农部门,走进九月丰、意禾田、阿玛尼等家庭农场进行相关采访。

  在永吉县九月丰农场,报道小组一行聆听农场负责人关于农场发展、持续搞新品种研发等情况介绍,参观农场稻米品类、先进检测设备,观看品种丰富的水稻试验田及稻鱼种植养殖示范田,被现代农业发展变化之大,新型职业农民目标坚定、创新魄力十足深深震撼。九月丰家庭农场与国内农业领域知名专家院士团队合作,聚焦实现“禾下乘凉梦”,广泛开展水稻品系试验示范,确保了农场每年都有新品种投入种植,保持了种业研发的领先优势,成为国家级示范家庭农场。

  张全家庭农场注重推进土地连片流转,广泛应用全程机械化作业、降低生产成本,同时发扬“工匠精神”,努力在水稻育苗、插秧、田间管理、收获、病虫害防治等方面制定严格标准,生产出富有市场竞争力的稻米产品。

  全市各个家庭农场八仙过海、各显其能,把家庭农场的模式、触角发展到了常人难以想像的程度,已让传统的耕地实现了无限“+”的扩张。目前,全市家庭农场已囊括了特色型、加工型、产品型、休闲型等各种形式。

  采访中,一些家庭农场负责人谈了发展中存在的短板及今后努力方向,目标是要实现家庭农场的更大发展、更大作为。

  今天,本报四版、五版以特刊形式刊发此次采访内容及最近十年来我市家庭农场发展所取得的成就。江城晚报、吉林乌拉圈(吉林市发布)、松花江网等媒体也将陆续发布。

  (江城日报全媒体记者 邬洪亮 陈彦 松花江网编辑 徐涛)

原标题: 家庭农场 | 走进家庭农场 感受“三农”脉动

反侵权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未经书面许可,擅自转载本报社作品的,将涉嫌侵犯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为规范网络转载行为,制止非法侵权转载,本报社郑重公告: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著作权归属于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的原创内容,必须事先取得江城日报社书面授权;

二、对侵犯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著作权益的违法行为,本报社将采取一切合法措施,追究行为人的侵权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公开谴责、向国家版权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提起诉讼等;

三、对于各类非法转载行为,欢迎读者提供侵权线索:

程律师(法律顾问)0432-62223777

武文斌(版权合作)0432-62523496

文档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