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日报讯(记者 毛迪楠 通讯员 汤丝焱)在高新区法院执行庭,有一面写有“敬业正直为民解忧 法律卫士品德高尚”的锦旗。这面锦旗背后,有一个保护申请人权益的故事。
2017年7月,我市某工程有限公司因工程需要向闫某购买石材,双方签订了采购合同。闫某按时向该公司提供石料。后经结算,这家公司剩余23万余元石材款未支付。闫某多次催要无果, 将其诉至高新区法院。
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然而这家公司却未按照协议履行全部义务,剩余10万余元货款没有兑付。闫某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人员立即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督促其自觉履行给付义务,同时通过执行查控系统对其财产进行查控,但未查询到名下财产。后经法官调解,双方达成执行和解。但这家公司再次失信,未履行分文。不得已,闫某第二次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在恢复执行过程中,李黎明法官因案施策,深入走访调查,根据被执行人的履行态度及能力,结合案件情况,积极组织双方调解,耐心对该公司法人代表进行教育劝导,详细阐明法律规定和执行政策。在没有对被执行企业采取失信、限制高消费等信用惩戒措施情况下,法院用善意执行的措施感化了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在7天内将10万余元欠款一次性给付完毕。
高新区法院刚柔并济,既维护司法权威,又做到善意文明,最大程度地减少了强制措施对企业正常经营的不利影响,优化了营商环境。(松花江网编辑 迟媛玮)
原标题: 法官刚柔并济劝导 失信企业7天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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