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花江网

发挥文旅优势 提升城市魅力——访市文广旅局党组书记、局长闫海春

2020-06-24 08:47    松花江网

  “市文广旅局将按照全市双城同创‘百日攻坚战’工作安排,对标任务指标,完善工作措施,细划责任分工,全力营造健康有序的文化旅游环境。”6月22日,市文广旅局党组书记、局长闫海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该局将通过“三个全面”的努力,切实发挥职能优势,提升城市文化魅力,为“双城同创”做出积极贡献。

  全面推进文化旅游公共服务现代化。市文广旅局将以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和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后续建设为重点,切实提升文化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化、数字化、智慧化水平,从而推动公共服务提质增效。同时加强艺术精品的创新创作,将重点做好民族舞剧《红旗》提升完善工作,创排交响组歌《松花江水从长白来》、“战疫”题材大型现代吉剧《情感快递》等;精心策划2020年“盛世中华·国乐江城”艺术季,让国乐走进剧场、走进校园、走进景区;组织做好“精彩吉林”演出季、人民大剧院艺术节等系列活动,满足群众对高雅文化艺术的新需求,逐步形成彰显城市文明风尚的标志性宣传阵地。

  全面增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新动能。疫情之后,人们对文化旅游的需求逐渐旺盛,市文广旅局将充分利用我市丰富的文化旅游资源,加大雾凇冰雪、山水风光、健康养生、历史文化等核心旅游产品开发力度。同时进一步整合利用满族文化、儒家文化、陨石文化、夫余文化等特色旅游文化资源,开展“博物馆进校园”“祭孔典礼”“满族颁金节”等优秀传统文化活动,让历史资源“活”起来,成为创新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新动力。

  全面提升文化旅游市场的现代化治理能力。市文广旅局将全面加强文化市场的管理,规范全市文化旅游市场经营秩序,包括对校园周边网吧的整治,以及非法安装地面卫星接收设施的集中整治。加大“文明旅游”“文明出行”宣传力度,大力推进文化旅游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让我市的文化旅游市场健康有序、繁荣发展。

  江城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巍  松花江网编辑 徐涛

反侵权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未经书面许可,擅自转载本报社作品的,将涉嫌侵犯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为规范网络转载行为,制止非法侵权转载,本报社郑重公告: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著作权归属于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家庭主妇报》、《都市新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的原创内容,必须事先取得江城日报社书面授权;

二、对侵犯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家庭主妇报》、《都市新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著作权益的违法行为,本报社将采取一切合法措施,追究行为人的侵权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公开谴责、向国家版权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提起诉讼等;

三、对于各类非法转载行为,欢迎读者提供侵权线索:

陈律师(法律顾问)0432-62099222

武文斌(版权合作)0432-62523496

文档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