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花江网

厚植沃土万木繁——丰满区优化营商环境纪实

2021-05-17 15:26    松花江网

  规模工业总产值增长42.5%,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27.3%,其中丰满发电厂、大森林食品、映山红饲料、欧泰电气、恒达金型、亨昌炭素分别增长16.7%、25.1%、37.7%、67.5%、100.5%、211.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34.2%,重点商贸企业中欧亚置业、友信汽车、神华大众、神洲华澳分别增长61.4%、68%、98.7%、227.2%……今年一季度,丰满区主要经济指标增速大幅提高,经济发展形势持续向好,得益于持之以恒的营商环境建设。

  好的营商环境,就像阳光、空气和水一样不可或缺。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必然选择。这是丰满区各级领导干部的共识。

  为打造优质的营商环境,丰满区委、区政府领导以及各级干部主动走访企业,了解企业需求和对政府服务的意见建议,做好“店小二”,为企业发展出谋划策,扶持企业做大做强。

  双林射孔有限公司坐落在石井沟区域,通往厂区的道路条件不好,车辆进出企业极其不便,影响企业生产经营。丰满区委主要领导在走访中了解到这一情况,马上安排相关部门对该路段进行规划设计,铺设了一条水泥路直通厂区。公司运输原料和产品进出厂,不需要再用小型车辆“倒短”了,减少了费用,更节约了生产时间。良好的经营环境增强了企业的信心。双林射孔有限公司计划今年加大投入,增加生产线,扩大规模。

  打造一流营商环境需要上下齐心,形成合力。今年3月,丰满区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大调研、大服务”活动。全区干部通过调研走访梳理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市场开拓、融资贷款、降低成本、用工需求等存在的问题与困难。梳理出来的103项问题,目前已解决99项。

  让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服务理念,是打造优良营商环境的关键。

  OMG海洋文旅综合体项目是今年丰满区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这个项目位于丰满经开区。近日,记者就这个项目采访丰满经开区负责人郭万洪时,他接到OMG海洋文旅综合体项目负责人的电话,请他帮助办理开工许可证。郭万洪立即答应,并马上协调丰满区相关部门给予帮助。采访断断续续,郭万洪不断打电话跟踪办理情况,最后没完成采访即与项目负责人会合,办理证件去了。

  一切围绕企业,一切服务企业,已经成为丰满区干部工作的一个重要原则。

  落实政策“最后一公里”是否畅通,是企业评判营商环境质量的直接依据。

  去年受疫情影响,不少企业经营形势不容乐观。丰满区及时出台扶持服务业、民营经济、总部企业、文旅行业发展及“丰十条”等“4+1”优惠政策,向企业提供4000万元奖补资金,同时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贷款利息补贴。

  丰满区工信局运行监测科科长仲恒仔细研究了各项政策,将域内规上企业进行分类,主动与企业联系,告知他们适用的优惠政策。全区重点企业在疫情期间共获得区政府补贴资金2113.53万元,如万家乐食品有限公司按照政策获得了贷款利息补贴、物流补贴及防疫物品补贴共计20万余元。

  不同的企业对各项政策的理解以及需求也不一样。因此,丰满区即将开展惠企政策“大推送、大落实”活动,各级机关干部将深入企业送去惠企政策汇编,并按照不同企业,分门别类进行精准解读,确保企业领会、掌握并能熟练运用各项政策。丰满区还将为企业量身定制各项优惠政策,助力企业又快又好发展。

  只有在良好营商环境的沃土中,企业才能生根发芽、枝繁叶茂。丰满区全面改善要素供给,推动要素环境全面优化,全力解决发展中的“中梗阻”问题,不断增强企业发展内生动力。

  针对多数企业提出的资金短缺问题,丰满区加强银企对接。仅今年一季度,丰满区就组织40户驻区企业及7家金融机构负责人进行对接,意向签约贷款超过1.7亿元。该区还协调建设银行、吉林银行与市一建公司等4家企业在信易贷平台成功签约贷款1.56亿元。

  丰满区严格执行减税降费政策,2020年全区累计减免税费4.5亿元,有效减轻企业负担,市场主体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利。

  丰满区还与北华大学联合举办“筑梦家乡 留吉就业”丰满区专场招聘会,搭建大学生求职与企业人才招聘对接服务平台,38家知名企业提供680余个岗位,214名北华学子签订就业协议或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为企业发展提供了人才保障。

  营商环境,“优”无止境。丰满区委负责人表示,丰满区将致力于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开放包容的人文环境、商旅宜居的城市环境,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以转变政府职能为关键,打造优良的营商环境,为我市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贡献出新的更大的力量。

  江城日报全媒体记者 璩竹林 通讯员 王禹心 松花江网编辑 徐涛

原标题: 厚植沃土万木繁——丰满区优化营商环境纪实

反侵权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未经书面许可,擅自转载本报社作品的,将涉嫌侵犯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为规范网络转载行为,制止非法侵权转载,本报社郑重公告: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著作权归属于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的原创内容,必须事先取得江城日报社书面授权;

二、对侵犯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著作权益的违法行为,本报社将采取一切合法措施,追究行为人的侵权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公开谴责、向国家版权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提起诉讼等;

三、对于各类非法转载行为,欢迎读者提供侵权线索:

程律师(法律顾问)0432-62223777

武文斌(版权合作)0432-62523496

文档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