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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发放首笔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贷款

2025-10-17 14:02    吉林市融媒体中心

  10月14日,记者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我市首笔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贷款已正式发放,贷款金额30万元、期限17年,较同期商业贷款为缴存人节约利息约1.5万元。

  这笔贷款的落地,标志着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向新就业形态群体延伸取得实质性进展,既以真金白银的实惠让“住有所居”的期盼落到实处,也用精准的政策保障为城市稳就业、促发展注入民生动能。

  今年4月1日,《吉林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落地实施,通过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将全市超20万灵活就业人员纳入保障体系。根据政策,灵活就业人员连续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后,单身缴存者最高可贷5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达70万元。以50万元30年期贷款为例,相比基准利率下的商业贷款,可减少10万余元利息支出,显著降低住房消费成本,进一步释放灵活就业群体的消费潜力与发展活力。政策发布至今,已有近2700名灵活就业人员完成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正式纳入市住房公积金保障范畴。

  从事房地产经纪的刘先生是政策的第一位受益者。在得知灵活就业人员可缴存公积金后,他通过手机快速开通个人公积金账户,每月缴存2200元。今年9月份,在满足“缴存满6个月”的贷款申请条件后,刘先生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贷款申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贷款受理到贷款发放仅用7天时间。

  申请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满足以下条件:正常、足额、连续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信用良好;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为所购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等相关规定。

  (吉林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徐俊峰  雾凇融媒网编辑 孙淑萍 见习编辑 刘倩 初审 张勇军 复审 李明丹 终审 王久权)

原标题: 我市发放首笔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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