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市社保局在本报开设“社会保险课堂”,将日常业务经办中群众经常提及的问题,从政策解释、经办指导等方面进行解答。首期社保课堂关注的是个体人员如何参保等问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参保人员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省外户籍的男性大于50周岁、女性大于40周岁,需建立临时账户,应提供户口簿。
可通过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办理参保登记。线上可登录吉林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或吉林省社会保险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点击“个体人员参保登记”功能,核实及录入本人证件号码、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联系电话、国籍、参加工作日期、参保机构、户口所在地、本次参保日期等基本信息,其中参保时间最早为申请当年1月1日。线下可持有效证件,在市、区两级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中国工商银行吉林市分行部分网点办理。详情可拨打咨询电话0432-69912333。
(吉林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杜清华 雾凇融媒网编辑 孙淑萍 见习编辑 刘倩 初审 张勇军 复审 李明丹 终审 王久权)
原标题: 社保课堂开通 解答参保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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