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凇融媒网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新闻 国内要闻

不痛不痒却致盲?青光眼的这些早期预警,很多人都忽略了|世界青光眼日

2026-03-06 19:18    健康中国

  

  

  青光眼是一种常见的致盲性眼病,其导致的视力丧失是不可逆转的。需要注意的是,青光眼并非老年人专属,从婴幼儿到青壮年都有患病可能。

  部分类型青光眼发病隐匿性强,早期不影响视力,患者无明显眼痛、眼胀等不适。等患者有症状到医院就诊时,往往已经发展至晚期。因此,青光眼又被称为“视力的小偷”。

  出现这些不适要警惕

  青光眼急性发作时易被发现,一般症状有:眼球胀痛,视力急剧下降及同侧偏头痛,甚至伴有恶心、呕吐、体温升高和脉搏加速等;检查可发现球结膜充血、角膜水肿、前房极浅、瞳孔变大、晶状体混浊、眼压升高、眼球坚硬如石。

  非急性发作的青光眼就不容易被发现,极易延误治疗。

  一旦出现以下情况,应警惕青光眼发作,要尽快到医院接受检查。

  ★经常性眼球胀痛,鼻根及眉弓痛,且无近视、远视和散光或其他眼病。

  ★经常出现看灯或其他光源时周围有彩虹样光环,视物仿佛有雾遮挡。

  ★眼红充血,视力模糊,疼痛明显,但无分泌物。

  ★出现不明原因的短时间内视力明显下降。

  ★发现局部视物遮挡或视野变小。

  需要注意的是,有些青光眼,如开角型青光眼和慢性闭角型青光眼在发病早期可以无任何症状,普通人难以自我判断,需要依靠眼科医生进行专业检查才能确诊。此类型患者病情发展缓慢,到出现视力受损害时,往往已进展到晚期阶段,视野呈管型或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受到严重影响。所以,一定要重视早期症状,尽早就医,以免延误治疗。

  

  

  (雾凇融媒网编辑 宋丹 初审 张勇军  复审 李明丹  终审 王久权)

原标题: 不痛不痒却致盲?青光眼的这些早期预警,很多人都忽略了|世界青光眼日

反侵权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未经书面许可,擅自转载雾凇融媒网作品的,将涉嫌侵犯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为规范网络转载行为,制止非法侵权转载,郑重公告: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著作权归属于吉林市融媒体中心(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雾凇融媒网、雾凇融媒APP等)的原创内容,必须事先取得吉林市融媒体中心书面授权;

二、对侵犯吉林市融媒体中心(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雾凇融媒网、雾凇融媒APP等)著作权益的违法行为,将采取一切合法措施,追究行为人的侵权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公开谴责、向国家版权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提起诉讼等;

三、对于各类非法转载行为,欢迎读者提供侵权线索:

程律师(法律顾问)0432-62223777

文档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