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3月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报告里那一个个既生动又具有深刻法律意义的案例,受到大家关注。“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请大家跟随人民日报记者,一起去看一看那些写进“两高”报告的案例。
Play Video
拉架时不小心致人摔倒受伤,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某日,上海的潘某、曹某和几个朋友聚餐。潘某喝醉了,和曹某产生了语言冲突,互相推搡起来。
朋友戈某为劝架,上前抱住了潘某。两人摔倒在地,戈某压在了潘某身上。朋友孙某过来拉两人,结果没拉起来,自己反而又压到了戈某身上,潘某的右脚被压骨折了。
潘某认为,自己受伤是由戈某、孙某导致,两人应赔偿医药费和其他损失。戈某却认为,自己是出于好意拉架,并没有过错,不应担责。孙某也认为,潘某受伤和自己毫无关系。
各方协商无果,潘某诉至法院。
那么,法院会如何处理?司法对于紧急时刻勇于伸出援手者,又是如何保护的呢?
今年全国两会,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就提到了这样一个案例。(金歆)
(雾凇融媒网编辑 孙淑萍 见习编辑 徐涛 初审 张勇军 复审 李明丹 终审 王久权)
原标题: 说法·写进“两高”报告的那些案例 公正司法,让“善人善举”无后顾之忧
反侵权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未经书面许可,擅自转载雾凇融媒网作品的,将涉嫌侵犯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为规范网络转载行为,制止非法侵权转载,郑重公告: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著作权归属于吉林市融媒体中心(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雾凇融媒网、雾凇融媒APP等)的原创内容,必须事先取得吉林市融媒体中心书面授权;
二、对侵犯吉林市融媒体中心(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雾凇融媒网、雾凇融媒APP等)著作权益的违法行为,将采取一切合法措施,追究行为人的侵权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公开谴责、向国家版权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提起诉讼等;
三、对于各类非法转载行为,欢迎读者提供侵权线索:
程律师(法律顾问)0432-62223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