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年初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法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决策部署,持续巩固“服务企业提升年”工作成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营造公平、规范、智慧、高效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打响“三年站排头、实现新突破”的冲刺战,为吉林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为全面提升我市法院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水平,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制定关于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意见包括6个方面20条措施:
树立审慎善意文明理念,提出严格落实依法平等保护原则,对国有、民营等各种所有制经济,做到合法权益依法平等保护、违法犯罪依法处罚;建立涉企强制措施社会影响评估制度,努力使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优质高效审理涉企案件,提出畅通涉企诉讼绿色通道,强化涉企纠纷调解,规范涉企案件审判,高效兑现企业胜诉权益,最大化降低企业涉诉成本。
积极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提出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强化涉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案件审理;完善企业破产机制,开展旧存破产案件专项清理,压缩破产案件办理用时;服务保障文旅产业、冰雪旅游产业、农业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大对地理标志、文化创意和原产地证明商标的司法保护,积极培育助力“吉字号”特色产业发展的司法服务品牌。
深入实施“九解一协调”,提出深度化解司法援助难题工作,高效办理吉林市助企服务平台转办的企业诉求;依法精准适用失信惩戒和限制消费措施,避免把存在“失能”情况但无“失信”行为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加强府院司法联动机制,提出制发高质量司法建议,促进监管部门依法履职、强化监管,保障经营主体安全稳定发展;推进数助决策工作,发布商事审判白皮书,从源头减少类案发生;健全与涉企职能部门沟通联络机制,常态化开展服务企业行动;健全企业诉求办理机制,加大涉企矛盾纠纷化解、风险预警、诉求办理力度,定期开展以案释法,增强企业依法经营和防范风险意识。
从严落实涉企司法监督,提出在不打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遍访企业、调研问需,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加强涉企案件监管,加大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排查力度,坚决整治生冷硬横、吃拿卡要、庸懒散奢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
意见强调,全市法院要牢固树立服务大局观念,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建立党组集体研究、分管领导集中攻坚、业务综合调度推进机制,聚焦营商环境考核指标和营商环境评价,有效解决商业纠纷难题,常态化落实调度督导,以法治力量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
(吉林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赵迎华 雾凇融媒网编辑 齐源 初审 张勇军 复审 李明丹 终审 王久权)
原标题: 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十条”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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