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召开的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是我们党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上举行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充分肯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亿万人民勇毅前行、开拓奋进取得的新成就,深入分析我国发展历史方位和战略形势,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对未来五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作出顶层设计和战略擘画。
统计是国之重器,数据是决策之基。新修改统计法为新时代统计工作立规矩、定方向、强保障。作为市级国家调查队,要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准确把握“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要求,切实有力贯彻落实全会精神。以法为纲、以信为本、以合为力,把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作为统计工作的生命线,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统计保障与数据支撑。
一、以法为纲,深刻理解把握新修改统计法的核心要义
(一)“严”字当头,以铁规铁纪筑牢防治统计造假堤坝。
新修改统计法全面强化对统计造假行为的追责问责,强化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增加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以及各单位的负责人“不得明示、暗示下级单位及其人员或者统计调查对象填报虚假统计数据”条款;同时针对有关负责人对统计数据严重失实情况失察的行为增加法律责任和兜底性规定,确保全面追究各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的法律责任。为国家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权威可靠的统计监督体系,筑牢防治统计造假的坚实法治堤坝。
(二)“实”字托底,以责任明晰划定各方统计权责边界。
新修改统计法进一步规范和约束领导干部的统计行为,划清“责任红线”,并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责任范围,加强对领导干部统计工作的考核管理,依法追究统计造假法律责任。完善法律责任规定,加强与公务员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的衔接;对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拒绝提供统计资料等违法行为,提高罚款额度;对统计违法案件中涉及民事责任部分增加对应条款,进一步明确责任边界。
(三)“新”字引领,以改革创新推动质量提高服务升级。
新修改统计法规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健全科学合理的统计标准和统计指标体系,将新经济新领域纳入统计调查范围”,使统计指标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增加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统计信息共享机制,明确统计信息的共享范围、标准和程序”,提高政府统计效能、减轻统计调查对象多头填报负担;规定“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统计工作深度融合”,鼓励并规范现代信息技术应用,有效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促进统计服务升级。
二、以信为本,铸就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统计生态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审议《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时强调“统计是诚信、诚实的职业”,深刻阐明新时代统计职业道德核心内容和本质要求,为加强统计职业道德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着力加强统计职业道德建设,构筑起“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三位一体坚实防线,全力培育风清气正的诚信统计生态。
(一)以“追责到底”有力手段,筑牢“不敢假”坚实堤坝。
一要严格执行统计法,对任何形式的统计造假行为,坚持露头就打、一查到底,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二要落实责任追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行统计造假“一票否决”,不仅处理直接责任人,更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确保“一把手”真正扛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第一责任。三要加强纪法衔接,强化统计部门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的协作联动,形成法律、纪律、组织处理多方合力的惩戒格局,让意欲造假者心生畏惧、望而却步。
(二)以“全链条”制度笼子,织密“不能假”监督网络。
一是优化统计方法,持续完善统计指标体系,改进调查方法,减少人为干预。二是强化公开透明,大力推进统计数据生产过程公开化、标准化,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让数据在“阳光”下运行。三是构建智能防线,积极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实现数据痕迹可追溯、过程可还原、责任可界定,用技术铁笼锁紧数据真实性。
(三)以“内化于心”价值认同,培育“不想假”思想自觉。
今年,国家统计局在全系统开展诚信诚实统计职业道德教育活动,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统计职业道德教育融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全过程,结合统计文化建设、干部队伍思想建设和日常教育管理,提升统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同时,积极开展“统计法进党校”活动,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立践行正确政绩观,大力弘扬诚信诚实统计文化。
三、以合为力,共同谱写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时代华章
(一)“防”字上见真章,切实守住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
国家统计局吉林市调查队作为国家统计局的派出机构,承担着组织国家统计调查,为国家宏观调控提供可靠数据服务支撑的重要职责和神圣使命,坚决履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切实守住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一是规范数据采集,确保源头数据质量。二是坚持独立调查、独立上报,不受干扰。三是客观科学评估,真实、客观反映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提供高质量统计服务。
(二)“执”字上动真格,切实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面对统计造假违纪违法行为,要敢于亮剑,对统计造假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彰显统计执法利剑震慑力。积极发挥统计在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中的重要作用,用好统计造假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推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三)“宣”字上巧发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
一是突出抓好各级领导干部学用统计法,促进“关键少数”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二是强化统计人员法治学习,细化掌握新修改统计法内容,更好依法履职。三是在国家宪法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统计开放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促进社会各界了解统计法和国家调查,在全社会形成支持国家调查的良好氛围。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一系列新的历史性成就,这些成就的取得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根本在于习近平法治思想正确指引,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掌舵领航。我们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真正将法治精神和诚信统计理念转化为保障统计数据更加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不竭动力,促进统计数据质量稳步提升,有力推动新时代统计调查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雾凇融媒网编辑 孙淑萍 见习编辑 徐涛 初审 张勇军 复审 李明丹 终审 王久权)
原标题: 国家统计局吉林市调查队 筑牢依法统计基石 谱写诚信统计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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