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花江网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民生 民生新闻

“荷”摄影家陈维财义务传授技艺

2018-11-16 08:59    松花江网

  “我用了12个年头,专攻荷花的摄影,拍出了几万幅荷主题作品,得到了国内荷摄影爱好者的好评。”11月6日,正在丰满区摄影家协会给会员义务讲摄影技艺的老摄影家陈维财说。

  今年76岁的陈维财,退休前是公务员,退休后,喜欢上了摄影,经常与摄友们到各地拍摄风光照片。转向荷题材的摄影,是一次在野外拍片采风时,陈维财不慎摔伤腰椎,那之后他不便到山野中去拍美丽的山水风光照片了。

  意外受伤让陈维财感到失落。他在身体稍好一些后来到江滨公园,看到江滨公园的荷花正开放,他就拍了点荷花,随后将图片发到网上,一些摄友们很欣赏。他又仔细查了一下荷文化相关资料,越学习荷文化越感到中国荷文化意义深远。

  “荷花出淤泥而不染,象征了高洁的品格。”陈维财说,越拍荷花对荷的理解越深,有时在拍荷时,总感到人生如荷,荷如人生。

  陈维财拍荷,细致入微的程度是常人难以想象的。他说,从每年的6月开始,从“钱荷”开始拍,“钱荷”也就是“小荷才露尖尖角”时,他就每天到北山公园等地,拍摄荷。然后,拍摄“菡萏”,也就是荷蕾,再拍荷花开时,再拍秋荷、冬荷。

  陈维财的荷题材作品,以纪实摄影为主,追逐早晚光影效果,展示荷的时令风姿。尤其是陈维财将冬天的残荷,拍摄到上面结满雾凇的画面,更是让摄友们赞赏不已,说他拍出了北国江城荷的独特风采。

  丰满区摄影家协会在去年成立后,陈维财被聘为协会的顾问,他不顾年高,积极参加协会活动,主动在摄影技艺课中义务讲授摄影技艺,通过传授实战经验、理论知识,提高会员的摄影能力和综合素质,使会员们多拍出好作品,让江城更多更美的照片传播到各地,为展现大美吉林作出了贡献。(江城日报全媒体记者/冯孝忠 松花江网编辑/杨世阳)

反侵权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未经书面许可,擅自转载本报社作品的,将涉嫌侵犯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为规范网络转载行为,制止非法侵权转载,本报社郑重公告: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著作权归属于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家庭主妇报》、《都市新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的原创内容,必须事先取得江城日报社书面授权;

二、对侵犯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家庭主妇报》、《都市新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著作权益的违法行为,本报社将采取一切合法措施,追究行为人的侵权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公开谴责、向国家版权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提起诉讼等;

三、对于各类非法转载行为,欢迎读者提供侵权线索:

曹律师(法律顾问)0432-62582887

武文斌(版权合作)0432-62523496

文档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