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花江网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新闻 吉林市

我市今年新增车位13000个!快来看看都在哪

2020-09-16 17:36   

  

    9月16日,在市政府新闻发布厅召开了吉林市静态交通管理工作新闻发布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孙宝国出席发布会并介绍了我市静态交通管理工作的有关情况,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静态交通管理处处长刘林石回答了记者提问。吉林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崔云主持了本场新闻发布会。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全市机动车保有量进入了迅速增长期,为城市运行带来了巨大压力。然而,由于静态交通规划滞后、停车设施老旧、车场泊位不足以及管理措施弱化等原因,导致停车难、乱停车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影响了我市的道路交通秩序和城市整体形象。

  今年以来,静态交通管理作为我市“双城同创”的一项重点工作,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以及全市人民的极大关注,我市执法人员多措并举,合力攻坚,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新增施划停车泊位9510个,提前两个月完成全年预定任务;集中整治了桃源广场占道售卖电动车及二手车占道销售行为;清理非法停车场41处、“僵尸车”1689台,抓拍违停车辆1.6万台次。此外,我们还采取市场化运营模式,新建停车场2处,改(扩)建停车场11处,实现了无人化停车管理,有效提高了停车泊位周转率。接下来,我市将继续加大整治力度,深入推进静态交通管理工作,努力为江城人民带来方便快捷的停车体验,真正打造一个规范、高效、顺畅、有序的静态交通环境。截至年底,我市计划施划停车泊位13000个。

  据介绍,中心医院片区、北山风景区片区、天津街商业片区等14个停车需求较大的区域内的公共停车泊位(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为:采取计时方式,每小时收费3元。免费停车20分钟,超过20分钟按1小时计费,超过1小时不足2小时按2小时计费,以此类推,规定收费时段内最高收费20元。超过24小时,重新计费。

  除上述14个区域外的公共停车泊位(场),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为:小型机动车每台次2元,大型机动车每台次5元。

  另外,按照工作分工,城管执法部门负责清理破损严重,动力装置缺失,不具备上路行驶功能的僵尸车辆;交管部门负责清理达到外观相对完好,具有动力装置,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及长期停放、阻碍交通或影响消防通道车辆的拖移和处置。

  如果市民群众发现“僵尸车”可以通过拨打以下两部电话进行举报: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举报电话:62588110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举报电话:62439122

  记者 迟媛玮

  (松花江网编辑 周游)

反侵权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未经书面许可,擅自转载本报社作品的,将涉嫌侵犯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为规范网络转载行为,制止非法侵权转载,本报社郑重公告: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著作权归属于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家庭主妇报》、《都市新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的原创内容,必须事先取得江城日报社书面授权;

二、对侵犯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家庭主妇报》、《都市新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著作权益的违法行为,本报社将采取一切合法措施,追究行为人的侵权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公开谴责、向国家版权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提起诉讼等;

三、对于各类非法转载行为,欢迎读者提供侵权线索:

陈律师(法律顾问)0432-62099222

武文斌(版权合作)0432-62523496

文档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