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提升城市品质及民众幸福感、获得感的重要举措。为保证创城工作有效开展,龙潭区政府将全面贯彻落实全市‘创城’会议精神,在龙潭区委领导下,不折不扣完成‘九项工程’和‘九项行动’工作任务。”11月26日,龙潭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王威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已在全区范围内抽调12名业务骨干,专门组建了龙潭区创城办。
接下来,为全力做好迎接国家考评组实地考察工作,龙潭区将积极开展以下行动。开展小区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对无物业小区内野广告和楼道内乱堆放的杂物进行清理整治。开展违法建筑专项整治行动,对区内私搭乱建的各类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整治,全力拆除道路红线、河道蓝线、生态绿线范围内的违法建筑,切实做到“零容忍”、“零增长”。开展乱停车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区车辆停放秩序、行人不走斑马线、乱穿马路及车辆占用机动车道、人行道、盲道及其他公共场所等现象进行整治。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对学校周边无证照经营流动商贩和交通拥堵问题进行整治。
王威表示,在未来工作中,龙潭区将高标准高质量抓好创城各项工作。将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快推进群众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特别是加速推进精品街路、景观长廊、文体设施等基础公共设施建设,充分体现创城惠民、创城利民的根本宗旨,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
将进一步提升城区品质。强化生态保护,加大执法力度,抓好环境综合执法,逐步消除各类环境问题,不断提升生态环境品质。实施精细管理,结合私搭乱建整治、背街小巷治理、弃管小区管理、街区卫生保洁等各项工作,对商业业态、街区生态实行精细化管控。加强社会治理,强化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提高市民交通安全意识;强化市场秩序集中整治,使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强化社会文化环境集中整治,综合运用教育、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深入推进网络、网吧和校园周边环境净化工作;强化社会秩序集中整治,进一步增强群众安全感。
将进一步提高窗口单位服务水平,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实现大厅之外无审批、清单之外无审批。推动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上网运行,促进线上线下服务实时同步、实体大厅和网上大厅融合互补,努力实现让企业和群众“办事不见面”“最多跑一次”的目标。
将进一步营造创城工作良好氛围,大力营造人人参与的创城氛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社会文明新风尚,持续提升群众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水平。(江城日报全媒体记者/刘巍 松花江网编辑/杨世阳)
反侵权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未经书面许可,擅自转载本报社作品的,将涉嫌侵犯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为规范网络转载行为,制止非法侵权转载,本报社郑重公告: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著作权归属于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家庭主妇报》、《都市新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的原创内容,必须事先取得江城日报社书面授权;
二、对侵犯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家庭主妇报》、《都市新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著作权益的违法行为,本报社将采取一切合法措施,追究行为人的侵权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公开谴责、向国家版权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提起诉讼等;
三、对于各类非法转载行为,欢迎读者提供侵权线索:
陈律师(法律顾问)0432-62099222
武文斌(版权合作)0432-62523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