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花江网讯
“我们青春阳光,我们文明自强。我为创城代言!”来自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的200名学生排着整齐的队形,用青春的铮铮誓言,开启城市文明新篇章。
9月22日下午,由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主办的“我为创城代言”启动仪式暨2019江城好人礼遇之人民大剧院观影活动,在市人民大剧院隆重举行。
2017-2018年度各级“好人”、道德模范及社会各界群众代表参加了启动仪式。
为使创城工作进一步深入人心,全力营造全城动员、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市委宣传部启动“我为创城代言”活动,开展“百人带动百万人 全民创城代言行”网络公益活动。除人民大剧院外,我市还将在人民广场等人群密集场所陆续设置5处创城代言打卡点,邀请社会各界群众到各代言打卡点积极参与线下和网上代言活动。当天,我市部分大中小学的学生、社区干部群众、各级道德模范等社会各界代表,在市人民大剧院门前打卡点进行了“我为创城代言”短视频拍摄。
榜样是一面旗帜,鼓舞斗志,指引方向。启动仪式上,江城好人代表、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郑立永代表我市历届江城好人,宣读了“争做江城好人 我为创城代言”活动倡议书。市道德模范协会负责人走上舞台,与台下所有江城好人、道德模范面对面建微信群,“好人”与道德模范们携起手来,以强大的榜样力量为文明助力。
启动仪式后,2019江城好人礼遇之人民大剧院观影活动开始。近年来,我市通过让身边好人等道德典型受礼遇、得待遇,不断增强道德典型的幸福感,引导广大市民形成学习好人、崇尚好人、关爱好人和争做好人的良好风尚。
(江城日报全媒体记者/郭丽杰)
反侵权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未经书面许可,擅自转载本报社作品的,将涉嫌侵犯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为规范网络转载行为,制止非法侵权转载,本报社郑重公告: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著作权归属于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家庭主妇报》、《都市新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的原创内容,必须事先取得江城日报社书面授权;
二、对侵犯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家庭主妇报》、《都市新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著作权益的违法行为,本报社将采取一切合法措施,追究行为人的侵权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公开谴责、向国家版权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提起诉讼等;
三、对于各类非法转载行为,欢迎读者提供侵权线索:
陈律师(法律顾问)0432-62099222
武文斌(版权合作)0432-62523496